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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拒付抚养费 险入失信“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8-01-08 10:32:21


    中国法院网讯 (黎春艳 韦珍叶)  父母离婚了,子女抚养费不给付怎么办?1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案中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析理,融情于法,被执行人覃某仍犹豫不决,在执行法官表示要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后,覃某立即主动现身,与申请人达成协议约定如期给付抚养费。

    申请执行人班某与被执行人原系一对夫妻。因覃某对家庭不负责,对儿子不关心等原因,双方于2016年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如愿达成协议:离婚后儿子由班某抚养,覃某至离婚之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直至儿子年满十八岁。然而距离法院判决生效之日已经有一年多了,覃某却从未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班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此案后,覃某去向不知。后执行法官通过多番努力,联系上了覃某,得知其常年在外打工,基本不回老家。对此,执行法官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等将案件情况、涉法的利害关系告知覃某。面对无动于衷的覃某,执行法官便告知其若仍拒不履行义务,按照申请人的意思,法院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到时候极有可能会影响他的就业。覃某一听,立刻主动表示要来到法院与法官会面。

    12月20日,覃某风尘仆仆地从广东赶回法院,在法官面前覃某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同时表示自己一直未履行抚养费义务的原因:一方面抱有侥幸心理,一方面也是因为自己虽打工多年,但是工作不稳定经济也很困难。知道自己逃得再远也无法摆脱要履行的义务,同时担心失信名单会使自己更难就业。覃某希望法官能帮助劝说前妻答应分期付款协议,并撤销将其纳入失信名单的决定。在征得法官的同意后,覃某将身上的1200元现金请法官转交给班某。

    12月26日,法官通知班某来到法院,将覃某暂存的1200元交给班某,并通过电话联系上覃某。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分期偿还协议,班某同意暂不将覃某列入失信名单,案件得以执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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