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赵全能) 近期,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一起儿媳申请强制执行公公婆婆的案件,要求被执行人退回本该属于自己的死亡赔偿金。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亲情矛盾被圆满化解。
该案申请人马某的丈夫戚某系被执行人戚某某、卢某儿子,2015年在外打工时意外受伤死亡。戚某死亡所获得的全部赔偿款56万元经法院审理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共有物分割协议:死者儿子分得24万元,死者妻子获得12万元,死者的父母获得20万元。由于该笔款项有30万元戚某某的手中,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戚某某应返还10万元给马某,但戚某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故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执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执行法官决定通过劝说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最终,执行法官如愿以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戚某某应支付马某的100000元,自愿用于支付马某的儿子所购买房屋的房款,该房总价105900元(其中马某已支付40000元),戚某某实际支付房款65900元,尚欠的34100元戚某某自愿用于该套房屋的装修,案件终于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