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执行信息公开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前女友生子索抚养费 真相揭露引夺子纠纷

发布时间:2018-01-15 09:44:35


    中国法院网讯 (刘晴)  王某与方某恋爱数月,后因性格不合导致感情未能开花结果。不料某日,王某携子找到方某,声称孩子是方某亲生,在要求方某承担抚养责任屡次未果后,王某遂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近日,经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婚生子由王某抚养,方某每月承担抚养费直至小孩独立生活止。

    2014年腊月,王某与方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后因性格问题和平分手。王某在分手后不久与他人缔结婚姻,并于2015年9月9日产下一子。2016年6月,王某突然携子找到方某,称怀中孩子是方某亲生,要求方某尽到抚养义务,方某听闻以孩子不可能为其亲生为由拒绝承担抚养责任。后经权威机构所作亲子鉴定证实方某与孩子确为父子关系后,方某以王某患有精神疾病,且已重新组成家庭,有另行生育的意愿为由,极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由此,夺子大战一触即发。

    法院审理认为,有亲子鉴定为证,案件基本事实已经查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该义务的存在基于父母子女关系的存在,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本案中,非婚生子自出生起一直由王某抚养,为不改变其生活环境,继续由王某抚养为宜,方某应当支付相应抚养费,结合本地实际生活水平和小孩的需求,由法院酌情确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