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肖知平) “肖法官,我立马把赔偿款给李某,你看能不能从桂阳电视台上撤下我的名字,女儿看到后问我老赖是什么意思,我都不知怎么说了,这次我借钱也把款还上。”日前,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接到了一个“老赖”王某打来的电话。
在李某与王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王某赔偿李某的经济损失二万多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未自觉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王某玩起了“人间蒸发”逃避、规避法院执行,经法院多方调查也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因基本权益未能得到最终实现,经常催促法院执行,本案一度陷入僵局。
“横下一条心,力克执行难”是桂阳法院破解执行难题的座右铭,在执行工作上做到不逃避难题,践行“司法为民”。该院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罚力度,通过电视、微信、广告、大屏幕等方式对部分被执行人实施曝光。特别是一些陈年旧案又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决定在地方电话台进行滚动播放。
执行法官纳闷是什么促使被执行人王某主动现身到法院履行案件。从后来的与王某的交谈了解到,原来是一天晚上其女儿在电话上看到了王某的名字和照片,女儿好奇地问王某什么是“老赖”,面对七岁女儿的疑问,王某无言以对,瞬间觉得无脸面对女儿。为了在女儿面前有个正面的形象,他决定想尽一切方法来履行案件。
于是出现了开头的那一段。王某交款的当日,执行法官联系电视台将王某的失信信息撤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