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罗爱东 汪豆豆) “离婚后,分割给我的房屋拖延两年不能过户,法院两天执行完毕,办案速度快,效率高,表示衷心感谢。”1月9日上午,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院长袁干收到了来自申请执行人姜某的一封感谢信。
原来,姜某与李某于2015年调解离婚,两人约定位于黄冈市某房屋归姜某所有,李某在十日内协助姜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李某拿到离婚调解书后外出务工,没有音讯。而在不动产登记处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中,需要原房产人李某的亲笔签名。李某一直下落不明,导致姜某手续无法办理。
为了查清解决问题的关键点,2017年12月26日,浠水法院执行局局长郑学平等执行人员分别前往黄冈市国土资源局、黄冈市市委政法委咨询涉案相关政策。在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无法到场的情况下、办理房屋过户需要的证明材料后,执行干警指导姜某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
2017年12月27日,执行干警到黄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帮助姜某顺利办理过户手续。困扰申请执行人两年多的难题,浠水法院用两天时间迅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