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执行信息公开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冒充女生与人恋爱骗财 男子触犯刑律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8-01-22 09:46:49


    男子谎称自己是在校女大学生,通过微信骗取他人财物。1月10日,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男子路某系在校大学生。2017年4月,被告人路某与受害人张某通过手机微信添加好友的方式取得联系,在聊天过程中,路某谎称自己是在校女大学生,并同意以男女朋友的名义与张某交往。期间,为了得到张某的信任,路某还让自己的女网友登陆其微信给张某发语音。在取得张某的信任后,路某以自己家境贫寒,上学生活费不足、购买手机、代为理财等为由骗取张某现金29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现金29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路某案发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骗取的钱款全部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