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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柳江县县长田雯受贿案一审 涉案金额达397万

发布时间:2018-01-22 10:39:03


    中国法院网讯 (黄其明)  2018年1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柳江县县长田雯受贿一案。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田雯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6年,被告人田雯利用其担任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中共柳江县委副书记及柳江县人民政府县长等职务便利,为柳州市嘉仁投资有限公司柳江矿业分公司、江苏源丰建设有限公司等多个公司和个人,在承揽土地整治项目、采矿许可证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厂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文和宇、李正亚等人给予的钱款共计397.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机关运用多媒体等形式出示了相关证据,田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田雯进行了最后陈述。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田雯的近亲属、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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