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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顺走他人非法砍伐的树木被判刑五个月

发布时间:2018-01-22 10:55:45


    中国法院网讯 (王锡怀)  发现他人砍伐的树木无人看管,夫妻俩起了贼心,将树木搬回了家。虽然盗窃的是他人非法砍伐的树木,但仍然构成盗窃罪。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何某、赵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各处罚金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下旬,何某在山上放羊时发现米易县普威镇村民郝某在集体林内伐倒的云南松、桤木无人看管,想到自家烤烟可以作为燃烧的材料,遂打起了将树木拿回家的歪主意。回家后,何某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妻子,妻子表示赞同。第二天,何某遂驾驶自家的三轮摩托车伙同妻子赵某某共同将该处的云南松、桤木锯成一节节后运回家。经鉴定,被盗原木材积为4.3792立方米,价值4754元。案发后,二人盗窃的原木324筒、作案工具油锯1台、斧头1把被米易县森林公安局普威派出所依法扣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砍伐的木材,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何某、赵某的作用、地位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归案后,被告人何某、赵某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赵某系初犯,之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前科、劣迹,有较好的认罪、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对其所在社区不会导致不良影响,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据此,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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