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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车中吸毒殒命并抛尸 男子获刑九个月

发布时间:2018-01-22 11:07:00


    中国法院网讯 (葛红艳)  车载他人购买毒品并容留吸食,且在他人吸食毒品死亡后弃尸。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判处蒲某拘役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据悉,43岁的蒲某平时驾私家车跑出租。2017年4月的一天,蒲某拉载买某等三人前往同心县购买毒品返回到高崖乡香水桥附近时,容留买某等三人在车内吸食毒品。买某在注射毒品过程中脸色发紫,停止呼吸。蒲某等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于当日23时许将死者的尸体抛弃在七营镇一偏僻处,后被群众发现并报警。以法医鉴定,买某系注射毒品海洛因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蒲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在发现吸毒者死亡后未通过正常渠道进行处理,随意抛弃路边,违背公序良俗,侵犯死者尊严,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侮辱尸体罪。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遂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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