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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男女流窜多地上演“仙人跳”抢劫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8-01-22 11:15:29


    中国法院网讯  20岁出头的被告人赵某、李某等伙同他人在包头、大同等地流窜作案6起,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共计12万多元。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以“仙人跳”的方式实施团伙抢劫的案件,分别判处赵某、李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十年,对抢劫所得财物价值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赵某、李某等人利用微信、陌陌等聊天软件,让团伙内女性添加陌生男网友,以卖淫为由约其见面,当二人正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时,被告人赵某、李某伙同他人分别持斧头、棍棒等闯入,以该女为自己的妹妹等理由,殴打、恐吓、威胁被害人并当场向其索要钱财。

    经审判,被告人赵某、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多次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了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综合被告人坦白、初犯等情况,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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