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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法院首次建立执行长负责制

发布时间:2018-01-30 09:34:31


    为深入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改革,从今年开始,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正式实施执行长负责制度,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据了解,执行长负责制以坚持优化资源配置、坚持注重工作质效、坚持结合配套改革等为指导原则,以合理配置执行人员,强化执行管理,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全面落实执行一体化工作,达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基本解决执行难为实现目标。

    在具体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中,顺庆区法院执行局设立六个执行团队、一个非法集资资产处非组和一个综合督察组,执行团队分为五个执行实施团队和一个诉前保全团队。执行团队的组成由执行长(执行法官)1名+执行员2-3名+书记员1名组成。其中执行长为案件的承办人,对执行员和书记员的日常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并对本执行团队或执行单元内人员负有管理职责,在团队中发挥核心和主导作用,全面统筹、管理和协调本执行团队的执行工作。综合督察组负责后勤管理工作、信息宣传等工作。执行局同时设立廉政监察员与并由执行长统一签发法律文书。

    执行长负责制实施后,将有效地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强化执行管理,规范执行行为,破解“执行难”“执行乱”的突出问题,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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