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跑了,本以为辛辛苦苦挣的工钱就这么打水漂,没想到年前讨回了血汗钱。”1月16日上午,7位工人代表专程从深圳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该院执行局法官表达谢意。
2016年6月,张某等56人依仲裁裁决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追讨广东中银鹏科技有限公司拖欠的895万元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立案执行后,福田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和控制。但因为被执行人涉及多个案件,且财产均已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普宁市人民法院查封,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为此,广东高院执行局启动了三级法院协同执行机制,将案件执行由福田区法院“单打独斗”提升为三级法院“协同作战”,制定了三地法院协同执行工作方案,明确广东高院统筹指导,福田区法院为主执行,东莞中院、普宁法院参与配合的工作职责,要求三地法院加快推进涉案抵押物拍卖、执行款移交、申请参与分配方案审查和劳动者工资及补偿款支付等相关工作,确保欠薪工人春节前领到工资。
同时,广东高院还建立了协同执行定期会商机制,三地法院就申请参与分配财产范围的界定、抵押权人能否对劳动仲裁的效力提出异议等问题进行研究和协商,在执法尺度和方式方法上形成一致,最终使该案仅历时一个月就得到圆满执结。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年关将至,欠薪案件易发高发,省高院将统筹协调,延伸服务,依法快速处理有关案件,着力防范和处置因欠薪引发的各类案件,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们拿到钱回家。
据统计,自2017年7月以来,广东高院通过三级法院协同执行机制,成功执结涉民生等类型案件11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约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