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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债拒绝还 司法拘留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8-01-30 09:55:06


    中国法院网讯 (谢康)  “李某,你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本院将对你司法拘留十五日。”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宣读完拘留决定书后,李某终于认识到了法律的权威。

    2014年12月,李某以买房资金紧张为由向黄某借款60000元。还款期到后,黄某多次敦促李某还款,但李某拒不偿还,黄某遂向昭平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2月14日,昭平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李某归还60000元本金及其利息。在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黄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调解,李某与黄某于2017年5月15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表示,一定会按照和解协议内容去履行义务,结果食言。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催促李某还款,李某每次都以没钱为借口进行敷衍执。此时,申请人黄某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称李某在昭平县城有门面,每个月都有租金收入,还经营着一家饭店,每天都有营业收入。执行法官经调查,证实了黄某所提供的财产线索。

    近日,执行法官将李某传唤至法院执行局。面对执行法官的质问及所出示相关的证据,李某当场矢口否认,并且态度恶劣。面对李某无赖抗法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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