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李夏夏) “周法官,您好,我是董某的女婿,我叫孙某辉,我岳父欠的钱我帮他还。”近日,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周战士接到被执行人董某女婿打来的电话,表示自愿拿出5万元钱帮岳父还欠钱。受到这份孝心感动的申请执行人,主动减少1万元执行款,双方握手言和。
2012年5月份,董某因经营生意需资金周转,向邻居王某借款5.6万元,约定2013年11月还清。借款到期后,除2013年6月份董某支付了6000元外,剩余的5万元借款一直没有偿还。2014年8月,王某诉至沈丘法院,经审理,判决董某偿还王某5万元。判决生效后,董某没有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2015年10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周战士立即传唤被执行人董某,董某以各种理由搪塞,规避不见,拒不配合。执行人员通过网络司法查控和现场调查,未发现史董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发现其他财产线索。因董某已年过花甲,患有多种疾病,法院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执行法官并没有轻言放弃,多方调解,寻找案件的解决方法。
1月17日,案件出现了转机,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方查找调解,董某的女婿孙某辉打来电话,表示自愿拿出自己的存款来帮助岳父偿还借款,希望法院能与申请人王某联系,商定还款事宜。
执行法官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立即与申请执行人王某联系,王某得知董某的女婿主动帮助岳父还钱,被孙某辉的孝心感动,愿意放弃1万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孙某辉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王某4万元的费用。至此,一起长达三年的借款纠纷案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