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张月) 卖房人钱某收了房屋款后拒绝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买房人刘某、吴某夫妇为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辗转奔波1年半。近日,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以强制执行方式执行了该起房屋过户纠纷案,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威严,刘某、吴某最终将买了一年多的房屋如愿的过户到自己名下。
2016年5月,原告刘某、吴某夫妻经朋友介绍,与被告钱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了房屋款32万元。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钱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无奈之下,刘某夫妇诉将其至沈丘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钱某于本判决之日起十日内协助二原告办理买卖房屋过户手续。判决生效后,钱某拒不配合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2017年2月,刘某夫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钱某发出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执行通知书,并多次要求钱某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拒绝配合。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实现,日前,执行人员亲自前往沈丘县房地产管理局,向该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强制将钱某名下的房屋过户到申请执行人刘某夫妇名下。至此,一起历时1年半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终于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