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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替母执行担保不按履约 宝马车被法院扣押

发布时间:2018-02-05 09:17:10


    中国法院网讯 (朱来宽)  因母亲徐某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在拘留期间,其儿子曹某自愿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自愿替其母徐某做执行担保,但协议到期后,其未能按照协议履行。1月23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依法对曹某名下的宝马车进行了扣押。

    2014年4月23日,李某与徐某、宋某签订书面合伙协议,约定李某负责出资,徐某负责合同签订和款项收取,宋某负责其他事宜,且牛某作为协议的证明人。协议中还约定利益分配等事项。后徐某在收取款项后,未按协议约定向李某分配利润,双方多次就此事协商未果,李某遂诉至法院。

    经审理,法院判决徐某返还李某261万余元及利息。后徐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因徐某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徐某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徐某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亦不申报财产,法院遂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徐某拘留期间,其儿子曹某自愿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自愿替其母徐某做执行担保,但协议到期后,其未能按照协议履行。执行干警又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依法查封徐某名下车辆和房产。

    1月23日中午12时许,申请人李某向法院提供线索,发现了曹某名下的宝马车,宿城区法院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前往现场,依法将查封的车辆进行扣押。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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