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李群伟 贾文婕) 2月1日上午,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申请人黄某送来的锦旗,“没想到讨薪这么多年要不到钱,法院只用了18天就帮我们农民工把钱要回来了,为咱们法院的执行效率点赞!”黄某激动地说到。
2010年申请人黄某与被执行人张某达成口头工程承包协议,工程完工后,因未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对工程价款产生异议,并出现纠纷。申请人黄某多次找到张某申请结算未果,于2017年初诉至龙安区法院,法院于2017年10月判决张某支付欠款共计13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绝履行。无奈之下,黄某于2018年1月1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龙安区法院执行局接案后高度重视,从查控组、强执组等部门抽调专人同步上案、合成作战,执行干警多方寻找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于1月30日将被执行人依法拘传。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张某对自己未能如期履行判决表示了歉意,将13万元欠款和4万元利息交到法院。申请人黄某从申请立案到从法官手中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工钱,用时仅仅18天。至此,该起涉农维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