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牵出枪支案 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8-02-06 14:29:32
中国法院网讯 (顾露) 近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李某因非法持有枪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对其非法持有的枪支予以没收。
据悉,2016年12月1日,该县公安局在查获毒品犯罪过程中抓获涉嫌吸毒的被告人李某,在对其经营的淮南市某饰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在店内柜子里查获李某私藏的疑似枪支两支。经鉴定,其中一支枪支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李某没有办理相应持枪资格。另查明,李某归案后,协助该县公安局侦破周某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其他案件。据此,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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