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执行信息公开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债务纠纷引发口角 殴打债主致伤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8-02-06 14:30:50


    中国法院网讯 (王淯滢)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一审判决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6年3月,梁某向朋友张某借钱2万元,约定2016年底还款。借款到期后,梁某要求张某宽限几天。张某不同意,双方遂产生了矛盾。今年年初,梁某与张某因债务纠纷发生口角。其间,张某不断辱骂梁某及其母亲。梁某不堪其辱,挥拳殴打张某的面部,致其受伤。

    案发后,梁某明知他人报警而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此后,梁某的家属为张某垫付医疗费人民币5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梁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梁某已赔偿张某部分经济损失,且张某对案件的引发存在一定过错。对梁某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