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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毒资盗窃摩托车 男子被判拘役五个月

发布时间:2018-02-22 10:11:31


    中国法院网讯 (李 伶)  一男子因交友不慎沾染上毒品,为购买毒品,盗走路边停放的摩托车。近日,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柴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柴某原系某公司员工,吸毒成瘾后丢掉了高薪的工作,妻子也选择了与其离婚。2017年5月22日凌晨4时许,生活无着的柴某在荣县旭阳镇荣州大道一段发现一辆摩托车停放在路边无人看守,见四下无人,并将其盗走出卖。后因多次吸食毒品,公安机关对柴某作出强制戒毒二年的决定。在强制戒毒所接受普法教育后,柴某主动投案自首,交代了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根据柴某提供的线索将被盗摩托车找回并发还失主。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柴某表示认罪伏法,并对自己没有抵挡住诱惑吸食毒品的行为忏悔不已。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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