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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浉河法院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8-02-22 10:20:31


    中国法院网讯 (陈金榜 高星)  2月14日上午,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寻衅滋事勒索钱财 起哄闹事围堵政府

    ·2016年5月份,某镇政府获得区规划局审批的一批农民联建房开工建设,崔某某带领兄弟三人及家人,到建筑工地阻扰施工,破坏施工现场的围挡100多米。建筑工人一开始施工,崔某某就带着人通过抢夺施工工具,辱骂工人,向工人身上泼大粪等行为驱散施工工人,强行向承包方王某勒索1万元。

    2016年9月份,逢集人多时,崔某某组织家人和亲属10余人,到街上游行示威,其游行到镇政府后,将两条白色的横幅拦在镇政府大门口,阻止政府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进入镇政府,导致镇政府无法正常办公。崔某某又让其家人把他抬到镇政府办公大楼的一楼大厅,在楼梯口支起折叠床,带着被子、水瓶等生活用品,吃住在大厅楼梯口,并在上班时间,不断大声辱骂镇党委书记和工作人员,不听工作人员的劝阻,持续时间长达四天三夜。

    法院审理后认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酒后寻衅滋事持刀砍人

    被告人陈某某酒后因琐事找郭某,问其丈夫陈某某的下落未果后,陈某某便折回家中拿把尖刀追砍郭某,在追砍郭某的过程中,被害人程某和王某上前劝阻,被告人将其二人打成轻微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道俊酒后持刀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宣判后,两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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