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多人贩卖毒品 以贩卖毒品罪获刑三年七个月
发布时间:2018-03-27 10:37:50
中国法院网讯 (周茜) 近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毒案,被告人吴某以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罚金一万五千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吴某向吸毒人员付甲、俞乙、刘丙等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中,于2016年7月以300元的价格向刘丙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约0.5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向多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应当依法惩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应予追缴。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