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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限高”双管齐下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18-05-10 09:44:08


    中国法院网讯 (郑东升)  近日,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在限制高消费的“紧箍咒”下,该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此案顺利执结。

    2016年7月,原告李某受雇到被告冶炼公司从事冶炼作业。原告在作业过程中因冶炼炉发生喷爆而受伤。经司法鉴定为玖级伤残。永兴法院判决被告冶炼公司赔偿原告李某各项经济损失66953.6元。而该冶炼公司迟迟没有履行义务,李某遂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受理此案后,依法向该冶炼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公司既不报告财产,又不主动履行,被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并对其公司账号予以冻结。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后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迫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到法院了解情况后,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据悉,“决胜执行难战役”开展以来,为进一步向“老赖”们施加压力,督促“老赖”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永兴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00多人次,在城区主要电子显示屏上进行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600多人次,在城区、各乡镇、公告栏予以张贴公示;《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公告》在电视台滚动播出,司法拘留17人,共执毕案件253件。下一阶段,永兴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各项执行措施,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如期打赢“决胜执行难战役”。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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