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三年租金不付 扣车后履行32万余元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8-05-10 09:50:34
中国法院网讯 (马俊) 5月2日,被执行人周某“如约”来到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缴纳了32万余元的执行款,至此周某拖欠和县和兴公司的房屋租金履行完毕。
2014年5月,周某租赁和县和兴公司的标准化厂房从事粮油机械生产。几年下来,生意做的红红火火,却拖欠该公司的厂房租金一直未付。2017年底,和县和兴公司与周某在和县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周某承诺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租金给付完毕。后周某“爽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人员找到周某,周某陈述由于企业经营过程中外面的应收账款太多,账款回笼慢,造成不能履约。执行人员考虑到被执行人周某的企业经营情况,经与申请执行人和兴公司协商,和兴公司同意给予周某三周宽限时间,谁知到了履行期限,周某再次“爽约”。
今年4月底,执行人员依法将周某名下的一辆沃尔沃轿车扣押,明确告知周某,必须尽快履行义务,否则将该车辆依法处置。见法院动了真格,周某再次承诺“五一”之后就兑现款项。5月2日,周某不仅将拖欠三年的租金兑现完毕,还另外增加了3万元滞纳金。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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