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肖知平) “法官能再通融我几天吗?我一定跟龚某协商好,在8月份之前把借款全部还清,希望不要拘留我……”被执行人谭某对执行法官说道。近日,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欠款不还却私建两层小洋楼的被执行人谭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
据悉,2016年4月谭某因需要资金向龚某借款7万元,约定在2016年12月还清。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谭某却已各种理由推脱。为此,龚某向法院提出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双方调解,谭某自愿在2017年8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龚某借款50900元。而调解生效后,谭某并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于是,龚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龚某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向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同时,对谭某财产状况进行了网络查询,但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的居住地进行了现场核查。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和执行人员核实,谭某在其老家自建了218平方米的两层楼房,装修豪华。经进一步核实,该房屋第二层是被执行人近年加盖的。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有钱建这样的房屋却不履行还款义务,明显存在怠于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因被执行人谭某一直未按执行通知确定的义务履行还款责任,4月28日,执行人员将谭某传唤至该院执行局。
起初,执行法官询问了被执行人谭某对履行此案的态度,谭某表示愿意履行,但要在今年8月份才能支付完毕。随后,执行法官询问了谭某自建房屋的事情,谭某称这两年都把钱用来建房了,所以现在没能力一次性支付龚某的5万余元借款。执行法官做谭某工作近两个小时后,谭某仍无付款的意向,该院遂决定对谭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当即送至桂阳县拘留所。在送往拘留所的途中,谭某请求给其10日期限,执行法官表示若能全部履行执行款,可以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