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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相邻而居砌墙堵路 陇西法官执行强拆除

发布时间:2018-05-10 10:00:19


    中国法院网讯 (刘鹤敏)  5月3日上午9时许,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强制执结了一起发生在同胞兄弟间的恢复原状纠纷案件,围堵在申请人宋甲门前的砖墙被强制拆除,门前道路恢复原状。被执行人宋乙因抗拒人民法院执行被采取强制措施。

    申请人宋甲与被执行人宋乙系同胞兄弟且相邻而居,申请人宋甲通行道路与被执行人宋乙承包地相邻。早在2009年,双方曾因道路纠纷起诉到法院,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2017年7月宋乙又在宋甲大门前砌墙,堵住宋甲正常通行,经镇、村和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2017年8月14日宋甲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宋乙拆除位于其院墙外的砖墙,排除对其通行权的妨害,并恢复道路原状。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支持了宋甲的诉讼请求。宋乙不服提起上诉,该案经二审后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宋乙并未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宋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多次找被执行人宋乙,给其释法析理,做思想工作,敦促其自动履行,但被执行人宋乙一直拒不执行。

    2018年5月3日上午9时许,陇西县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为了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的经济负担,提高案件质效,一到执行现场,除现场负责警戒的干警外其他执行人员全部投入搬砖清障,约半个小时,一道长约二十米、高近二米的砖墙被完全拆除,申请人宋甲门前被围堵近一年的道路终于恢复原状,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得以恢复。但当干警们正准备松一口气撤离现场时,被执行人宋乙闻讯赶来,对执行人员严词质问,恶语相加,并以上访闹事相威胁,公然阻拦执行人员离开,情节相当严重,对此,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俗话说,血浓于水,而本案的被执行人宋乙竟然不顾亲情,无故在同胞兄弟的门前砌墙,阻挡其正常通行,甚至于两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仍然置之不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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