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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 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8-05-21 10:10:39


    中国法院网讯 (熊芳琴)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覃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2017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陈某、覃某分别在新余一传销窝点和丰城一小区采取收缴手机、身份证及派人看管等方式,限制被害人黄某、唐某、缴某等人的人身自由,目的是想让他们加入传销组织。2017年9月22日被丰城市公安机关发现后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覃某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庭审中,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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