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付建国 喻晨) 近日,一直采取东躲西藏、转移财产而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曹某,主动到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交上案件全部执行款600余万元。是什么原因让“老赖”告饶?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进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该院成功执结此案一探究竟。
原来,债权人崔某与债务人孙某系多年好友,而被告曹某又是孙某在大学时要好的同学。被告曹某因急需用钱做生意,便找到了孙某,寻求其帮助。2015年6月初,孙某便向其好友崔某提出借钱。债权人崔某于同年8月把620万元借给了债务人孙某,并由曹某提供担保,保证孙某如逾期不还,则由其承担偿还责任,并在保证人处签字。借款期限为1年,但未约定利息。
借款到期后,孙某并未如期还钱。为此,原告崔某诉至法院。在庭审中,被告曹某自认债务人孙某所借款项全部被其所用,故其与原告崔某达成调解协议,即由被告曹某给付原告崔某借款本金620万元,债务人孙某不再承担还款责任。后被告曹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崔某一气之下于2017年下半年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由该院执行员于戈负责。案件承办人经过数次约谈,但被执行人曹某一直辩称,自己只是一个保证人,钱是案外人孙某借的,且自己未花一分钱,不应负有还款义务,故其拒不配合执行。随后,案件承办人向被执行人曹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明确告知其应承担的执行义务,让其申报财产,但其拒不配合,为此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天。
为有效控制被执行人曹某财产,执行员第一时间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名下十处房产进行了查封。然而,此举仍没有奏效,并没促使被执行人曹某尽快履行生效裁判所规定的义务。
2018年3月下旬,高新区法院在推行司法网络拍卖的同时,还积极开展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工作,并在市中院统一组织下,通过大庆日报、大庆电视台今晚60分栏目、高新区法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对这些“老赖”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地曝光,向社会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曹某就是这批“老赖”中的一员。
全面曝光后不久,被执行人曹某很快一改之前又躲又拖的消极态度,并转向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立即履行法律义务。2018年4月15日,曹某主动来到高新区法院,并通过“一人一案一账户”系统转入620万元执行款。
当被问及快速还款的缘由时,被执行人曹某带着懊悔的表情叹了口气:“唉,自从我上了失信名单,孩子在学校都听不进课了,甚至有时还因此逃课,就是因为怕同学指着他叫‘小老赖’!孩子是我的生命,我不能让孩子因为我而耽了他的一生!再说,我也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此案这是高新区法院采取集中曝光“老赖”后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的其中一例。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大庆高新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充分发挥铁人精神,迎难而上,奋力而为,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新机制,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并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式与方法,尤其是强化对失信“老赖”的曝光力度,实行全方位立体式无缝隙曝光机制,让这些失信的“老赖”信誉荡然无存,使其在社会上再无颜面地生活,倒逼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出现了一些失信“老赖”迫于亲朋好友的舆论压力,纷纷来到法院主动交纳案件执行款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