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肇源县茂兴镇周某的父亲与赵某因邻里纠纷发生争吵,周某看到后,为帮其父亲将赵某推倒在地,致使赵某受伤。后在肇源县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1天后出院,经诊断赵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双方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赔偿问题而诉讼,法院受理后判决周某应赔偿赵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等合计3395.04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周某一直未给付。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肇源法院执行干警及时向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在送达执行通知书的过程中,周某及其家人以不服判决为由拒绝执行,情绪非常激动,且周某至今未婚,并有一位80多岁的父亲需要赡养,无奈之下,执行干警与周某约定了期限,劝导其主动履行义务。约定到期后,周某仍未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四次来到其家中均未见人,其家人也拒绝告知周某的下落及提供联系方式,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雷霆行动”开始以来,这件案件就被执行局作为“挂牌案件”,重点攻坚。6月8日,4名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周某家中,周某刚好在家,执行干警在表明身份后,周某的父亲情绪激动与执行干警理论,周某的两个弟弟闻讯后也赶到了现场,执行干警一边安慰周某父亲的情绪劝其不要冲动,并立即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联系附近其他组干警赶赴现场支援,迅速控制了局面。
干警耐心细致地给周某及其家人做思想工作,并阐明了阻挠法院执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周某仍不配合,抗拒十分强烈。面对周某的“撒泼耍赖”,执行干警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周某及阻挠执行的家人拘传至执行局。
最终经过反复做工作,周某的两个弟弟表示愿意帮助周某支付赔偿金,但希望对方能够放弃一部分赔偿款。考虑周某父亲年迈,家庭生活确实困难,执行干警电话联系了执行申请人周某,向申请人说明执行情况,申请人表示同意对方只赔偿两千元,自愿放弃剩余部分赔偿款,周某家人当场履行了义务,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