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党委统揽协调作用、实施‘老赖’联合信用惩戒、破除部门保护主义、严查妨碍干预执行行为、细化落实监督考核机制……”近日,江苏省徐州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意见》,就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这是继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的决定》后的又一重大举措,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
《意见》指出,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主动把支持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摆上重要位置,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更多关心和支持。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执行联动职责,配合法院做好信息共享、情况沟通、相互协作等工作,不断提升司法拘留、查人找车、公积金执行、不动产网络查控等工作成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的相关文件,不断增强联合惩戒效果,切实扩大失信惩戒的影响力和警示力。
《意见》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禁违法干预执行;任何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要依法支持法院工作,不得推诿扯皮、阻碍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执行中遇有部门保护主义干扰的,法院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并报请当地党委、政府依法严肃处理。法院要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对党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要向其所在党组织或单位进行通报,对违规的当事人进行严肃查处。
《意见》明确,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对各单位执行联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取得更好效果。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处理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综治部门要严格落实法院执行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中的相关规定,按照具体化、项目化的要求进行考核,真正以考核促进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执行、支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