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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决执行难 法库法院推行悬赏保险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8-06-12 08:45:52


    近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现场兑现了1万元悬赏金,这1万元将由法院汇入举报人的银行账户。

    为切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法库法院推行了执行悬赏保险制度。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法查明其财产等情况,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申请执行人可自定悬赏比例,保险收费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提供财产线索的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举报被执行人的奖金由保险公司负责。申请执行人在购买悬赏保险后,由法院、人保公司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广泛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其下落。在保险期限内,如举报人能够提供线索且经法院核实有效、执行到位后,法院出具悬赏结果通知书,即可按悬赏公告约定的金额获得悬赏金,该笔悬赏金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人保公司承担。该制度实施以来,法库法院共发出6份执行悬赏保险公告,已有被执行人因迫于执行悬赏公告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该院院长陈林表示,推行执行悬赏保险的目的是进一步拓宽法院查人找物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围堵、制裁失信被执行人的热情和参与度,切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向社会多元共治延伸。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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