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刘熙瑶 聂婷) 申请执行人某信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九千余元。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对被执行人甘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其名下无财产登记信息,电话也联系不上。
执行法官通过仲裁裁决书上的地址,驱车上百公里,找到了当地村委会,讲明来意后,村委会主任表示,协助法院执行是基层组织应有的义务,并亲自带法院来到了被执行人家中。
经了解,被执行人甘某夫妻常年在外地打工,家中只有父母在家帮忙带人,父母都是普通的农民,没有经济收入。通过其父母,执行法官成功的联系上了被执行人甘某,向其讲明了如不履行会被法院依法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甘某还是有些犹豫,称自己现在经济非常困难,确实难以履行。
执行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让村委会主任将周围的邻居都召集过来,当着邻居的面,向被执行人的父母释法明理,讲述其儿子提到经济困难并不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理由,借了钱不还,而且案件仅九千余元,这是典型的“老赖”行为,周围的邻居也纷纷同意执行法官的观点,劝说被执行人甘某的父母赶快打电话给儿子履行债务,其母亲感觉很丢脸,马上打电话给甘某,要他想办法向法院履行,后被执行人甘某表示需要考虑下,让法院给他点时间。
执行法官知道,甘某现在正在摇摆不定,如现在回去,被执行人甘某随时可能反悔。在交谈中,执行法官通过甘某母亲了解到,甘某现在和妻子正在外省打工,有两个小孩放在家中,由其父母帮忙照看,被执行人甘某因为前些年做服装生意亏了本,欠了钱,所以家庭比较困难。执行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再次打通了甘某的电话,告知甘某,其家里的情况法院也了解了,但生效法律文书必须要履行,其家中两个小孩还这么小,肯定不想小孩将来懂事后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个‘老赖’,只要其履行的好,法院会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减免其利息。甘某听后,再也没有侥幸心理,称自己手上有五千元先履行,剩余部分第二天上午一定想办法履行。
第二天,一大早执行法官便接到了甘某的电话,称昨天到银行汇款一直出问题,自己不放心,便向公司请了假,赶了回来,要当着法院的面履行,自己才能放下心。随后执行局干警陪同甘某去银行,将案款汇至法院指定账户,申请执行人知道其家中的情况,加上甘某良好的履行态度,同意减免其利息。至此,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