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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法院:法官巧解“阴阳合同”案件

发布时间:2018-06-19 09:15:02


    法庭上,原告、被告各手持一份土地流转合同,两份合同孰真孰假?近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法院平圩法庭成功审结了这起涉及80余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

    2017年4月,在当地村委会的组织下,程某与潘集区高皇镇某村80余农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合同约定,80余农户将230余亩土地流转给程某,每年收取土地流转租金每亩400元。但由于天灾人祸以及程某经营不善等原因,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程某在约定的给付期限内,无力支付土地流转租金,80余农户拿不到自己的租金,无奈之下,村委会代表80余农户将程某告上法院,要求程某按合同约定支付农户土地流转租金。

    在审理过程中,程某答辩称,约定的土地流转租金实际为每亩300元,随后拿出了一份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显示,土地流转租金为每亩300元。双方各执一词,真假难辨。

    承办法官认为,如果法院不能巧妙化解双方积怨,必将会带来不好的社会效果。按照惯例,诉讼程序如果继续往下走,采取鉴定方式,一方面审限时间太长,影响下一步农作物的栽种,另一方面也会加大案件的处理难度。承办法官便化被动为主动,积极主动与村委会、农户取得联系。

    经多次协调,并在当地政府的大力配合下,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握手合解。程某主动支付了80余农户的土地流转租金,村委会也依法撤回起诉。

    为了避免以后双方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法官组织双方重新签订了一份新的更加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

    80户涉案农户对法院的敬业工作精神表示赞赏,该案的处理达到了极好的社会效果。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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