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执行信息公开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网购配件组装成枪使用 以非法制造枪支罪获刑

发布时间:2018-06-27 15:36:03


    吴某通过微信“卖家”和淘宝网“商家”购买枪支配件自行组装成一把枪留在家中及附近的停车场进行试射。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吴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份左右,被告人吴某通过微信“卖家”和淘宝网“商家”购买射钉枪、枪管、枪托等枪支配件,并对射钉枪前部进行切口,自行组装成一把枪并把枪在自己家中、320国道某高速路口附近的一停车场进行试射。2017年11月11日被告人吴某得知赵某(已判刑)因涉枪犯罪被进贤县公安局抓获后,即对其组装的枪支进行拆解,将其中的射钉枪及射钉子上交至某派出所,其他枪支配件藏于家中。江西省进贤县公安局接被告人吴某涉枪举报线索后,于2017年11月20日将被告人吴某抓获归案,当日下午,被告人吴某将公安人员带至家中,取出未上交的枪支配件,并在江西省进贤县公安局审讯室用取出的枪支配件及上交至某派出所的射钉枪重新组装成一把枪。经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枪支系一把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管理法规,在网上非法购买枪支配件,并加工组装成枪支,其行为符合非法制造枪支罪的法律特征,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吴某得知赵某(已判)被抓后怕受处罚,只向公安机关上交了枪支的部分配件。公安机关接到被告人吴某非法制造枪支的举报后将其抓获归案。后被告人吴某主动交代了另一部分枪支配件的存放地,并将该部分枪支配件全部上交。被告人吴某虽是自动投案,但其只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上交了部分枪支配件,在赵某检举、公安人员抓获后,被告人吴某才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自首规定不符,不构成自首,属坦白。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