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凌晨5点出发,行程三百余里,将正在江西省抚州市某银行办理业务的被执行人邹某逮个正着。
黄某与邹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安义法院于2018年3月1日判决邹某应给付黄某货款27000元。因邹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2018年4月8日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被执行人邹某履行判决义务。但被执行人邹某置若罔闻,不予理睬。执行法官打电话,被执行人邹某拒接,也不与申请执行人黄某进行协调沟通。经网络查询,仅冻结被执行人黄某16179元,法院予以扣划后,尚欠10821元,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查封和扣押,案件执行陷入僵局阶段。
正当该执行案件陷入困境时,执行法官获知一条有价值的线索,被执行人邹某于6月11日上午8点到江西省抚州某银行办理业务。
安义法院执行局精心组织,派出执行法官、法警,于当日凌晨5点出发,经过三个多小时,行程三百余里,赶到了江西省抚州市某银行,将正在办理业务的被执行人邹某逮个正着,邹某仍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经耐心教育,双方达成和解执行协议,被执行人邹某当场支付5000元,余额5821元于7月3日支付完毕。为此,该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一个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