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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尽显人性化 公职“老赖”发感谢信

发布时间:2018-07-06 09:13:45


    “谢谢你们没有放弃这个案子,在困难重重之下仍攻坚克难地努力执行,我为法院有你这样的执行法官感到庆幸,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放下来了,我以后可以轻轻松松地生活了......”6月25日,一位被拘留过的公职“老赖”将一条感谢信息发送到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新春手机上,对执行法官在工作中勇往直前、兢兢业业的精神点赞。

    2014年5月,黄某因房屋需要装修,经人介绍认识了包工头李某,在黄某预付了一万元的启动资金后,李某就组织人员对房屋进行装修。房屋装修竣工后,黄某迟迟未将剩余款项11万元支付给李某。后李某多次向黄某追讨欠款,黄某均已各种理由推脱。2016年12月29日,李某向湘阴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审理依法判决黄某支付装修款11万元给李某,而黄某却拒绝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做其思想工作,被执行人黄某口头答应按期履行义务。但在承诺还款期限届满后,黄某却迟迟拖延。执行法官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黄某系湘阴县某单位的公职人员,于是立即将情况向黄某所在的单位领导汇报,并通过湘阴县财政局冻结其干部津贴的发放。黄某发现工资卡被冻结后,声称自己有心脏病,到法院大吵大闹。湘阴法院当即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

    在拘留期间,黄某认识到错误,并积极联系家人还款,希望法院考虑到其家里的实际情况,能够分期还款。鉴于被执行人黄某积极履行的态度,同时,也考虑到黄某身体现状和家里经济情况。执行法官在法理和情理上对申请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希望他能体谅被执行人目前的状况。经过耐心沟通,申请执行人李某同意被执行人黄某分期履行义务。法院也依法对黄某提前解除拘留。

    事后,被执行人黄某通过手机短信表达了真诚的谢意,感谢法院执行法官、执行干警人性化执法。

    近年来,该院积极倡导人性化执行理念,强化在执行过程中的人情味,注重探索新形势下的执行方法,既要强制当事人履行法院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制止当事人抗拒执行的行为,做到该用的全力要用,又保证不乱用,并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多做说服教育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文明执行,维护好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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