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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剿“教科书式老赖” “黑名单”限高显威力

发布时间:2018-07-06 09:14:13


    “法官,我今天主动来履行义务,能不能把我的限制取消掉”,近日,被执行人韩某来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主动履行义务,请执行法官取消对其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删除。

    2014年12月,韩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遂向朋友黄某借款100万元,并承诺在2015年5月底归还。借款到期后,经黄某多次催还,韩某却拒绝偿还借款。黄某遂于2015年6月8日向永川法院起诉,2015年12月7日经永川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由韩某向黄某偿还借款100万元。

    后韩某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黄某遂向永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6月,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下,韩某主动与黄某协商还款事宜,约定当庭偿还借款20万元,并承诺从2016年7月起每月偿还7万元直至本息付清。和解协议达成后,黄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执行。熟料,韩某在支付了第一个月到期款项后,又玩起了“失踪”,并且电话也不再接听。2016年9月,黄某无奈再次向永川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经执行法官财产查询发现,韩某在云南有一辆路虎汽车,且在云南某银行有存款10余万元。执行法官遂通过网络冻结韩某的银行存款,随后奔赴云南对其存款进行强制扣划,并将其所有的车辆予以查封,同时将韩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作出限制高消费措施。

    因生意需要,韩某常常往来重庆云南等地,且其生意项目经常需要获取银行贷款进行周转,对其采取限高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韩某不能通过银行获取贷款周转,工作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近日,拖欠了3年的百万借款终于拿到了手上,申请执行人黄某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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