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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执行 人大代表“零距离”见证联动执行

发布时间:2018-07-13 09:59:43


    近日,来自北京、天津、河南的,专门视察四川法院工作的3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亲临执行第一线,现场见证了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在高场镇通江街开展的一起执行案件的最后三个执行程序。此次现场执行活动由宜宾县法院院长汪义兵任指挥长,副院长杨晓东负责现场指挥,并在法院办公大楼的执行指挥中心,运用智慧执行指挥系统同步记录执行实况。

    本次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吴某甲与被执行人吴某乙系同胞兄弟,兄弟俩合伙出资共同出借他人谋取利息,后因借款未能全额收回,吴某乙及其妻李某某收回部分借款后,未按比例返还吴某甲,吴某甲遂提起诉讼。四川省宜宾市中级院终审判决:要求吴某乙、李某某限期返还516800元及利息。二人拒不履行,经吴某甲申请,宜宾法院执行局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宜宾县高场镇通江街的营业房一套,并依法进行网络司法拍卖,5名竞买者经过40多轮竞价,最终杨某甲以439396元竞得。同时,执行过程中还查明该房已由被执行人租赁给承租人杨某乙用于经营药店,租赁期限至2024年6月26日止。现买受人要求法院交付房屋,申请执行人请求兑现案款,以实现其胜诉权利。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保障自己“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

    下午5点30分,全国人大代表到达执行现场宜宾县高场镇通江街,在全国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执行工作人员向承租人出示证件进入现场,随行的还有当地基层组织代表、公证员、综治网格员和案件当事人等。通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基层组织代表、网格员等多次劝解,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并当场完成物品清点、拍照,房屋交付、合同续签、案款兑付等工作,使得申请执行人、买受人、承租人三方的合法权益都得以实现。

    本次执行行动,是宜宾法院联动执行、规范执行、智慧执行的一次生动实践,是其在“基本解决执行难”道路上的有力探索,有效破解了执行工作“人难找、物难寻、财产难动”的执行难题,同时有效保护了各方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代表“零距离”见证执行,必将有效促进宜宾法院执行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宜宾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振奋精神、砥砺前行,坚决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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