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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跨省来回两千里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

发布时间:2018-07-13 10:22:21


    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后,雷霆出击,立即集结执行干警,奔赴浙江省义乌市,成功将被执行人辛某名下的车辆成功查封扣押。

    邓某诉辛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贤县法院于2016年12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辛某应返还邓某借款本金8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辛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辛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辛某偿还申请人邓某借款本金及利息。但辛某不肯主动到法院申报财产,反而规避执行,躲了起来。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方式查询,也仅冻结辛某名下存款两万余元。

    2018年6月11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邓某的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的车辆在义乌使用,要求马上查封。挂断电话后,执行法官带领干警立即赶往义乌,到了当地,稍作休息整顿后,四名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租住的房屋楼下,开始蹲守,连续蹲守四个多小时,终于发现被执行人辛某所有的小车出现,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将车拦下,谁知开车人却是被执行人辛某的女性朋友,辛某并不在车内。该女士被拦后情绪激动,声称车是其通过抵押得来,百般狡辩,不愿意交出车钥匙。

    执行法官情法并用,耐心对其进行劝说,该女士仍然不肯配合。在讲明利害后,该女士才同意交出钥匙,并清空车上用品,执行法官这才成功将车辆扣押至进贤法院,案件得以顺利部分执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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