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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出狱后逃避赔偿 法官软硬兼施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8-07-27 14:22:56


    孙某、方某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附带民事赔偿共计八万元。然而两人出狱后为了逃避赔偿责任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近日,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被害人唐某与两人达成了执行和解。

    2015年4月14日晚上,孙某、方某和被害人唐某等人在江南区苏圩镇一共同朋友家聚会吃饭,4月15日零时许聚会结束后,孙某、方某驾驶面包车送孙某到车站搭车。途中,孙某驾驶汽车行至半路时鼓动方某对唐某实施猥亵,在孙某的鼓动下,方某在车上摸了唐某的胸部,唐某因不甘受辱跳下正在行驶的面包车,造成头部碰地受伤。案发后孙某、方某家属代二人共同赔偿唐某医疗费共计人民币3.9万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唐某与孙某、方某就赔偿问题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孙某、方某再各自赔偿唐某人民币4万元,共计人民币8万元。当天,孙某与方某的家属代二人赔偿了2万元,并约定剩余6万元赔偿款分期付清,唐某出具了谅解书请求对二人从轻处罚。最后,孙某、方某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刑满释放后,孙某和方某不仅没有履行赔偿义务,反而为了逃避责任玩起了“躲猫猫”。无奈之下,唐某向江南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我们接手案件后,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调查情况,希望他们能够履行赔偿责任,但每次都扑空。”执行法官刘绍锋说道。7月10日上午,刘绍锋从孙某住所地的村委接到消息,因为近期孙某家中有事,他已从外地打工回来了。收到此消息,法官立刻带队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将其带回了法院。经过刘绍锋耐心释法,孙某终于表示愿意赔偿,并对自己之前逃避的行为表示悔恨。随后,孙某与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孙某于每月向唐某支付3000元,直至付清为止。孙某还当庭向唐某履行了第一期3000元赔偿款的义务。

    而另一被执行人方某因长期在外地打工,其住所地的村委既不知道他的去向,也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为了能尽快让唐某拿到剩余赔偿款,法官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三家通讯公司提供了方某身份证号码,希望能调取到方某电话。没想到其中一家通讯公司很快就反馈给法官,称找到了方某两个手机号码。根据通讯公司提供的号码,法官顺利地联系上了方某。原来,方某出狱后,因为家庭困难无力支付3万元赔偿款,只好躲在外地打工,本以为能逃避赔偿,却没想到还是被法官找到了。经过法官的劝说,方某立即赶回了南宁,并与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方某将于每月向唐某支付赔偿款2000元,直至付清为止,并当庭向唐某履行了第一期赔偿款。

    拿到第一笔赔偿款的唐某对刘绍锋表示感激。刘绍锋鼓励唐某:“希望你能尽快放下这一段不愉快的经历,用乐观的心态好好享受生活。”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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