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老员工遭强行辞退 法院助力终获赔偿金
发布时间:2018-07-27 14:43:10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劳动争议案。因与领导在工作方式上有争议,51岁的林某被公司强行辞退,在索要赔偿金被拒后,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拿回17000元赔偿金。
林某系萍乡某小额贷款公司员工。2017年11月,因在处理工作时与公司领导因工作方式问题发生争议,被公司强行辞退。经劳动仲裁裁决萍乡某小额贷款公司支付林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34000元,但被执行人萍乡某小额贷款公司拒不支付,申请人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主动履行义务。近日,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方调解,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萍乡某小额贷款公司当场支付17000元,案件圆满执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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