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因省时省力等特点深受广大青年的喜爱,但它也存在弊端,这不,杨某就因为网购而闹心了,最终还起诉到了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近日,该院执结了这样一起纠纷案。
2016年6月,杨某在网上购物时发现某化妆品公司宣传的玫瑰精油具有美白祛斑、抗皱保湿、调解内分泌等功效,便下单购买了四盒,共消费1992元。几天后,杨某收到玫瑰精油时发现在说明书上该玫瑰精油不具有祛斑的功效,也没有抗皱保湿,调解内分泌功能和卫妆特字的批号,于是便和某化妆品公司协商退货,但某化妆品公司却称自己所售的商品合法合规,且杨某所购商品来历不明,不予退货。无奈之下,杨某选择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审理后,认为某化妆品公司销售的玫瑰精油没有卫妆特字,属于销售假冒伪劣品,且该公司在网络销售网页中载明具有美白祛斑、抗皱保湿、调解内分泌等功效与实物不符,其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遂依法判决某化妆品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杨某损失5976元。
判决生效后,某化妆品公司未向杨某支付赔偿金,杨某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某化妆品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责令该公司尽快履行赔偿义务。然而,某化妆品公司却视若罔闻,既不报告财产状况,也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鉴于此,该院执行法官依法将某化妆品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该公司的银行存款情况,发现该公司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及时予以冻结并进行了扣划。最终,法院通过强制措施维护了杨某的合法权益,杨某也拿到了5976元赔偿款。
法官寄语:该案中,杨某的合法权益虽然得到了保护,但他的这次网购却值得深思。希望各位网友在网上购买物品时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商家的表面宣传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