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是准备给儿子今年结婚用的新房,我马上交钱,请你们解封房子。”7月23日,在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里,被执行人欧某现场把5万元现金兑现给申请执行人谢某,并请求解除欧某名下被查封拍卖的一套房产。
因民间借贷纠纷,2017年9月,苏仙区法院判决欧某偿还谢某95040元,担保人田某和林某对上述欠款承担保证还款义务。然而,判决生效后,欧某迟迟不履行,于是,谢某向苏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4月,该院依法查封了欧某名下一套住房,该套住房于近期进入了网络司法拍卖程序。看到房子即将被拍卖,欧某着急了。
7月23日一早,欧某就来到法院找到该案的执行员,说愿意还钱,儿子今年要结婚,房子是给儿子做婚房用的,不能被拍卖。上午,申请执行人谢某和被执行人欧某达成调解协议,欧某于2018年7月23日前给付谢某50000元,于2018年12月30日前给付谢某36666元,如按期履行,谢某自愿放弃余款8374元,否则,谢某将申请恢复本案全部款项强制执行。当天下午,欧某如约归还谢某5万元,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