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十点整,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2805926元的成交价成功拍卖被执行人的房地产。这是该院借助网络力量解决“执行难”的又一成功案例。
2013年6月,贾某、朱某在南漳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购买了建筑面积为837.59平方米的房产。贾某、朱某先与该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后,又与该公司一同和南漳某银行签订了《按揭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贾某、朱某在房管部门办理了该商品房预售预告抵押登记。
但贾某、朱某却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偿还借款,南漳某银行扣收了南漳某公司的保证金,并将贾某、朱某、南漳某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三方之间的按揭借款合同,并要求贾某、朱某偿还南漳某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南漳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南漳某银行对房产享有抵押权。判决生效后,贾某、朱某并未履行生效的法律义务。2017年11月,南漳某银行向南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向贾某、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二人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确定的义务。南漳法院执行局依法将二人涉此案的房产予以查封,并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专业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2018年6月12日,该院执行局就此涉案房产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第一次拍卖,此次拍卖价格为3164490元。但第一次拍卖流拍。为了让拍品能够在二拍时顺利拍出,执行法官决定在一拍的价格基础上降低18%,二拍比一拍低了35万余元,大大吸引了在一拍时持观望态度的竞买人。2018年7月31日,该院执行局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该房产进行第二次拍卖。这次拍卖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该房产最终以2805926元成交。
网络司法拍卖使执行财产处置、变现变得更加方便快捷,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拍卖成交率和溢价率。南漳法院的这项举措既提高了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也让网络司法拍卖成为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司法公正的生动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