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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跋涉突遇“执行不能”情法下彰显干警温情

发布时间:2018-08-09 15:10:41


    “大娘,这是我们随身携带的物品和钱,出门太急,没拿那么多,希望您收下…”,说话的是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7月30日,在看到被执行人家里穷困潦倒的场景,执行人员把随身携带的东西给了被执行人家人。

    2016年3月,龙某驾驶一辆没有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与行人刘某碰撞,刘某当场死亡,龙某(已服刑)肇事逃逸,经认定,龙某负事故全责。2017年9月,马某(系刘某妻子)等五人起诉至法院要求龙某赔偿损失。经法院依法审理,龙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五日内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7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龙某未履行法院确定义务,马某等五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控,未发现龙某有可供财产执行,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人员前往贵州龙某家中。历时两天执行人员到达贵州某县城,从县城沿着崎岖的山路又辗转前往被执行人家,途中正巧遇见被执行人的父亲。一到被执行人家中,眼前的景象不禁让人震撼,妻子身体残疾远赴外地打工,家中只留有龙某年迈体弱多病的双亲,两位老人还得照顾龙某的三个未成年子女,生活极其简陋,卫生条件极差,根本无能力偿还申请人赔偿款,在当地村委会证实了这一情况后,便出现了开头一幕。

    执行人员千里跋涉突遇“执行不能”,回来后他们立即和申请人约谈。在向申请人说明被执行人家中情况后,执行人员建议申请人先终结本次执行,等龙某服刑完毕后再让其尽快赔偿,并嘱托申请人要随时关注龙某家情况,及时提供线索,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执行人员释法说理下,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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