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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腾空房产 人大代表等多方见证执行

发布时间:2018-08-09 15:16:09


    近日,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浦城县绿洲豪庭某房产进行强制腾空,并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公证处、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场监督,见证执行过程。

    该案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刘某于2013年4月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城支行借款人民币33万元,用于按揭购买绿洲豪庭住房,双方约定借款有效期为20年,并以刘某所购买的上述房产作为抵押。刘某连续逾期4个月,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款,原告经多次催讨均无法履约还款,遂诉至法院。2016年12月5日,浦城法院依法判处刘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1万余元,原告对刘某所抵押的绿洲豪庭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未予履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城支行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向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退房公告。由于刘某在期限内仍未履行,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一一列写清单,详细记录物品名称数量,组织搬家公司有序搬运物品。经过评估,公告等司法程序,该房屋将于近日通过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

    浦城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针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高、复杂疑难等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群众代表等现场见证执行,通过“亲历+见证+监督”方式,零距离”体验,力争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浓厚氛围。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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