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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不还却悠闲在家打牌 拘留路上老赖急筹款

发布时间:2018-08-09 15:18:45


    “请法官在给我一个小时,我现在马上借钱把钱还上”。日前,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一被执行人家中,宣布要拘传张某并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法律的威严下,张某筹借了全部标的款。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纠纷案得到全部执结。

    据悉,2016年郭某为张某做工,在一次施工过程中,郭某不慎受伤,经鉴定郭某构成十级伤残。在住院治疗后,郭某要张某支付医疗费用。张某在支付6000元后,就拒不支付。于是郭某向法院起诉,案经该院判决,张某除已支付郭某的6000元外,还应支付12675元给郭某,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完毕。判决生效后,张某未自觉履行,郭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主动履行。期限届满后,张某并未履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向其做思想工作,张某总以没钱为由不予执行。

    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和决胜之年。该院攻坚克难上下一心全力执结案件,对涉案标的在2万元以下而不自动执行的案件,一律采取拘传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为此,在了解张某正在家中打牌的线索后,执行局一行人前往张某家中,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立即送往桂阳县拘留所。随着离拘留所越来越近,张某才真正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改变了以前没钱支付的态度,连声请求法院不要拘留,他马上就筹钱履行法律义务。张某打电话四处联系亲朋好友,设法筹钱。一个小时后,张某借来了12000元,交付了全部执行款。

    最后,张某也认识了自己的错误,自己本有劳动能力,却不积极劳动、努力做事,怠于履行法律义务,表示自己法律意识太淡薄,不该心存侥幸妄想不执行。该院鉴于张某的悔过态度和积极履行义务的表现,决定对其解除司法拘留,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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