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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黑名单出行受限 失信人主动还清积年欠款

发布时间:2018-08-09 15:25:27


    “法官,你好,我已经将欠吴某的两万块钱打到你们法院账户了,请你们快点把我的失信去掉”,8月6日,被执行人王某主动联系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如是说道。

    2009年,傅某立据从吴某处借款20000元,2010年,傅某意外病逝,为了要回借款,吴某要求傅某的妻子王某偿还这笔款项,王某以自己不知情为由拒绝偿还欠款。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吴某将王某诉至霍邱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吴某与王某达成还款协议,王某于2012年年底将欠款一次性还清。协议到期后,王某依然未履行还款义务,吴某考虑到王某家庭的情况便没有立即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5月,吴某因缺少资金便再次要求王某偿还欠款,对于吴某的要求,王某以时间太久为由拒绝偿还欠款,无奈之下,吴某依法向霍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对于执行法官的通知,王某并没有当回事。通过财产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王某家中有房产,是有能力偿还欠款的。鉴于王某有能力而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将王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了“黑名单”之后,王某的日常生活出现了极大的不便,出行连高铁都不能乘坐,因为20000元欠款便落到这步田地,王某自己也觉得不值得。8月6日,王某主动把20000元案款汇入霍邱法院标的款专户,执行法官依法将王某的失信解除,案件圆满执结。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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