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刚出狱不久的刘某主动来到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3000元罚金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上,缴完罚金的刘某一脸释然的跟执行法官说道:“法官,谢谢你们的宽容和理解,我现在找到了一份好点的工作,我不能让黑名单成为我的第二个牢房。
刘某2017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刑满释放后,刘某一直未缴纳罚金,电话也联系不上。2018年7月2日,执行法官来到其住所寻找刘某时,发现家中只有其六旬的母亲在家,执行法官将此案的相关情况告知了刘某母亲,希望其转告刘某及时到法院缴纳罚金。刘某母亲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法官也通过刘某母亲了解到了刘某工作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了解到线索后,执行法官连忙来到刘某工作的地方,果然发现刘某在那里工作,考虑到刘某有前科找一份工作并不容易,如果贸然下车将其带走,有可能会对其在同事间造成不好的影响,于是将车停在离厂区不远的路口,打电话联系刘某,刘某没想到法官会找到自己工作的地点,于是急忙赶到路口,法官对其释法解理,希望其早日缴纳罚金,刘某表示:“我刚出狱不久,在这里工作还不到1个月,希望法院能给我一定的时间,不要将我纳入“黑名单”,等发了工资会第一时间到法院缴纳罚款。”
7月20日,刘某早早的来到法院,一次性缴纳3000元罚金,并对法官理解表示感谢,法官也鼓励刘某要认真工作,开启生活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