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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话陪审——张荣峰

发布时间:2018-07-12 09:40:11


    2014年10月,我被任命为肇源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对担任陪审员这一崇高的职业,首先感到的是无上的光荣和自豪,继而又产生了一种沉甸甸的责任感,我对如何履行好职责,当一个称职的陪审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3年多来,我怀着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努力地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倍加珍惜陪审机会,忠实地履行着人民陪审员的职责。

    虽然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主要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但我认为要当好陪审员,还应当具有较好的法律基础和公正的司法理念。自从担任陪审员以来,我深感知识不够用。为了能够胜任这项工作,我自觉加强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公正司法理念的培养,注重把法律知识转变为案件审理能力。平时注重向法官请教,虚心向合议庭学习,不懂就问,不会就学。坚持不断的学习,为我依法履行好陪审员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平时说起陪审员,很多人问我是不是只是陪坐、当“陪衬”,不需要发言。其实这从侧面反映出了人们对陪审员制度的不了解。事实上,我通过多次参加县法院的案件审理,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当陪审员并不是、也不能“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地混日子,更不允许“乱陪乱审”。且不说陪审员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相关规定,陪审员的价值不仅体现了司法民主,更重要的是在于发挥其来自人民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的优势,通过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克服法官思维定势,丰富法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中的思维判断,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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